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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dtt on Jan 3, 2024 4:42:42 GMT -5
区 (GO) 地区劳动法院第三小组命令一家建筑公司更改一名“兼职”领取部分工资的员工的雇佣合同。根据这一决定,公司将不得不支付未入账的工资金额。 披露 工人收到部分工资为现金,另一部分为“副业” 披露 原告在建筑公司担任司机,于2020年4月被无正当理由解雇。解雇后,他收到了与就业记录中记录的工资相关的金额。然而,据司机称,自合同开始以来,他每月领取账外报酬,因此向劳动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获得非正式付款的遣散费。 该公司在一审败诉后,向TRT-18上诉,要求排除支付额外薪水的谴责,并指控该工人没有证明他在“外部”领取薪水。 在上诉中,雇主还坚持认为,下级法院不应将 电报号码数据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和交换利益的证人视为借出的证据,因为该证人也在劳工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 然而,上诉报告员、法官罗莎·奈尔·雷斯 (Rosa Nair Reis) 明白,所谓的交换好处并没有被配置。法官强调,作为证人对同一被告提出劳工索赔的事实本身并不表明缺乏作证的自由,甚至不表明对该过程缺乏兴趣。 尽管被告否认“在外部”支付工资,但根据报告员的说法,案件卷宗中的证据却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因为所指出的证人认识到 CTPS 中注明的价值与工人实际收到的。她强调说:“在最初的请愿书中,该工人声称他收到了 2,300.00 雷亚尔的金额,尽管他的工作卡上只记录了 1,156.70 雷亚尔的报酬”。 有鉴于此,法官确认了阿帕雷西达戈亚尼亚第三劳动法院(GO)的理解,并认可了每月的额外付款。公司必须提前支付“正式”工资、假期、第 13 日工资和带薪周休息,此外还有加班费和涉及 FGTS 收取的费用。第定的法律贡献整合了促销模式,而不是完全私人的模式,并成为联盟代表整个类别的基础。 我们目前所拥有的功能失调:公共模式的独特性和类别以及完全私人的自愿贡献。这种结合给工会带来了负担,就像国家代理人一样承担了义务,同时也解放了工人,他们不再对工会承担任何义务,成为搭便车者,阻碍了会员资格。或者它使工会不再为非会员和那些没有贡献的人行事,从而清空了类别和独特性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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